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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处罚中天旅行社

2001-04-13 来源:光明日报 小 月 我有话说

轰动一时的北京355名游客旅游款被骗案,近日有了初步处理结果,涉案的中天旅行社被责令赔偿旅游投诉者全部团款损失,并受到停业整顿的处罚。公安部门正全力缉捕在逃的主要犯罪嫌疑人。

2000年12月至2001年1月间,马学光(真名黎剑,湖南张家界人)、杜伟(湖南张家界人)、李明等人,以北京中天旅行社接待部名义,租用北京崇文门饭店203房间作为经营场所,并以北京中天旅行社的名义在两家报纸上发布旅游广告,在收取游客大量旅游款或购票定金后于今年1月19日携款潜逃。据初步统计,此案共涉及游客355人,金额99.1830万元。

据调查,中天旅行社内部管理极为混乱,对此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根据《旅行社管理条例》和《北京旅游管理条例》,北京旅游局动用中天旅行社的10万元服务质量保证金向投诉者进行赔偿。由于案情复杂、涉及人多,犯罪嫌疑人尚未抓捕归案,因此目前只按照旅游投诉者实际损失10:1的比例向投诉者进行赔偿。截至3月底,已有292人领走赔偿金83257元。据悉,目前受骗游客准备用法律手段讨回公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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